2022年9月27日上午,佛山市三水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浩明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蔡明忠、张卫红、肖虹、邓志东、彭家文及委员等27人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峰,委员陈光强、徐绍星、杨霞、但修前、谢伟藩请假)
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金力,区法院院长麦嘉潮,区监察委委员梁爱群,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汪玲,区发展改革局局长董仕新、区财政局局长李冬青、区审计局局长邱龙海,区人大机关相关委(室)的负责同志、委(室)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财经工委、选联工委的工作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区政府在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构建高质量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力保障基本民生,持续保持社会大局稳定,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会议指出,2022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部分经济指标面临较大压力,发展质量效益有待提升,公共服务、社会治理机制和体制有待完善等问题。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清晰研判形势、找准短板、集中力量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紧扣年初既定目标任务,争取下半年经济发展有所回升。要强化资金统筹,坚定不移落实“三保”,因地制宜挖掘政策潜力,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全力保障市场主体良性发展。要加快推动项目按时试产、投产,扎实推动年内计划实施的重点项目建设;加大精准招商力度,重点引入优质成长型、重点税源型企业,优化我区经济结构。要积极应对疫情和经济下行对消费的影响,切实保障消费供给,促进消费持续恢复,持续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会议要求,区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于两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办理情况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区政府认真执行区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21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总体规范。
会议指出,相关部门还存在预算调整不够严谨、资金管理和使用不够规范、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
会议强调,区政府及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自觉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照清单扎实推进整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落实“三保”政策,把“三保”支出放到首位。要推进审计工作深度,从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角度开展审计监督,使审计建议成为制订政策措施的科学参考。要加强对财政政策法规、会计审计知识、项目管理制度等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我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发挥审计保障作用。
会议要求,区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于五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六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办理情况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批准2021年度区本级财政决算(草案)
会议听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度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佛山市三水区2021年度区级决算的决议》。
会议要求,区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将批准的决算报佛山市人民政府备案。
四、听取和审议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了初审意见,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
会议认为,今年上半年,区政府围绕区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预算目标,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制定《佛山市三水区促进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有力促进稳市场主体工作。
会议指出,2022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工作仍存在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仍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会议强调,区政府要按照年初预算目标,全力做好组织收入工作,力争完成既定目标任务。要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坚持量入为出原则,以收定支,优化项目,动态调整支出预算规模,确保年度预算收支平衡,坚决兜牢地方“三保”底线。要加强财政收入管理,准确把握政策调整和税源变化趋势,积极盘活存量资源资金,确保年度财政预算收支平衡。要加强统筹规划,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积极争取上级支持,优化国有资源配置,规范国资管理,增强国有企业造血能力,防范化解国有企业经营风险,促进街道国有资本做大做强,补齐经济发展短板。
会议要求,区政府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并于两个月内将研究处理情况交区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三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办理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修订《佛山市三水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
六、审议通过《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规定(修订草案)》
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关于《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表决通过了修订《佛山市三水区人大常委会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规定》。
七、人事任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的有关规定和区人民法院院长麦嘉潮的提请,免去禤君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西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免去陆绮萍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乐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免去何永添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廖连载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肖穗祥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吕云同志的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禤君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乐平人民法庭庭长,任命洪宗健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西南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何永添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任命廖连载同志为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